重庆股友
2018年11月14日
2018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表示,相信该司法解释正式公布后,将有效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顽疾。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法律人士表示,文件中越权担保合同对公司的效力判定标准将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围海股份的情况,实控人典型越过股东大会违规担保,损伤所有股东的权益,所以这担保理应无效。宁波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正是这一司法解释精神的体现,根据ST 慧球的判决,即使上诉,高院也不会支持,所以对违规担保的担忧大可不必。目前的股价走势,正是无知小散胡乱抛盘的结果,是黎明前的黑暗,再等各个官司解决,账户解冻,就看大股东资金占用的问题解决了。
2019年11月06日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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