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从办理兴业银行信用卡以来,每月按时还款从未逾期,但在2024年7月份,还款金额突然增加未消费的八千多块钱,后打电话咨询信用卡中心,才得知此卡为分期卡(办理此卡时工作人员未曾告知任何事项也未让看任何文件就催促签字)并且增加的八千多块钱是他们在未通知情况下私自增加的,但是我还是还款了。结果8月份增加八千多块未消费的款项下又增加了八千多块。共计一万六千多元!9月份在未消费增加一万六千多元的基础上又无故增加了八千多块!此时无故款项已经增加到了将近两万五千多块钱!
向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反馈,得到的一直是他们受法律保护,难道老百姓的利益就不受保护吗??请问此信用卡一直消费只有一万多块钱,这八千多块钱是哪里来的?此信用卡是按的多少的利率!老百姓就活该被骗?就活该被欺负?无故增加的两万五千多元,让老百姓怎样接受?!希望银监会 可以给予老百姓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