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60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科新源”)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张生安先生的辞职报告,张生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生安先生将不再在海科新源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生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生安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7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生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9550万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0.12%;东营市谛达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3.1195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69%;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生安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严格遵守其在《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等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生安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生安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决定补选马立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立军先生简历见附件);决定聘任马立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决定增补马立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马立军先生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马立军先生简历
马立军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中级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15年9月,历任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班长、科长助理、副科长、科长、副部长、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2021年8月,历任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任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4月至今,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马立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营市谛达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1195万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69%;马立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0.90%)的董事,除此之外,马立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立军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