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ST天宝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19]2号),至此,ST天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进而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终于有了初步结论。大连证监局拟决定,对ST天宝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黄作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初步完结。如无较大意外,证监会对ST天宝的正式处罚结果即将到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8月25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上述公告显示,经证监会查明,ST天宝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1、ST天宝未按规定披露2.5亿元重大担保事项。2016年8月25日,ST天宝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作庆与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签署《借款合同》,黄作庆向中泰创展借款2.5亿元。同日,ST天宝与中泰创展签署《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ST天宝对上述《借款合同》为黄作庆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上述2.5亿元担保,占ST天宝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76%,属于重大担保事项。ST天宝未及时披露该重大担保事项,也未在2016年及2017年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12月26日,才将该重大担保事项首次披露。
2、ST天宝未按规定披露2亿元重大担保事项。2016年11月16日,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投资”)、北京碧天财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天财富”)与黄作庆签署《借款及保证合同》,承运投资向碧天财富借款2亿元,黄作庆为上述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日,碧天财富与ST天宝签署《保证合同》,ST天宝为上述《借款及保证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11月16日,承运投资与碧天财富对上述借款事项签署《借款延期协议》。同日,ST天宝与碧天财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上述2亿元担保,占ST天宝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属于重大担保事项。ST天宝未及时披露该重大担保事项,也未在2016年及 2017年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12月26日,才将该重大担保事项首次披露。
大连证监局认定,ST天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公司官网显示,ST天宝是一家以加工、出口水产品和农副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外向型股份制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2008年2月28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美国和日本设有子公司。近期公布的三季报显示,年初至报告期末,ST天宝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4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68.28%。关于营业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ST天宝称主要系报告期内因国内外形势复杂、贸易摩擦加剧及不确定性等整体市场环境因素的负面影响,同时受公司债务逾期增加、流动性资金持续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水产品、农产品、药品等收入减少所致。
二级市场方面,ST天宝股价正维持弱势整理态势,如今公司不出意外又将面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投资者当前还应谨慎观望,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跟进该公司的后续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