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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正式发布,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重组上市)等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标的资产财务资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也应认定为欺诈发行,从而将此前颇受争议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重组上市)造假正式纳入欺诈发行范畴。
2020年03月20日 23:40
来自财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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