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符合要求的,原则上单个品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明确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应用于工业母机、5G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农业机械、稀土稀有金属、绿色低碳重大技术装备、北斗导航系统推广应用、安全可靠打印机、先进交通高端检测仪器、工业机器人、图像传感和MEMS传感芯片及制造工艺、元器件仿真软件等13条重点产业链,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