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加班“不服马上炒掉”!无视法律法规
“五一”劳动节是属于劳动者的法定节假日,作为上市公司,却罔顾劳动者休假权,强制员工无偿加班,不仅没有“人情”,更是无视法律法规,不尊重员工权益。
5月1日,上市公司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因强制要求员工假期加班上了热搜,并称“不服的马上炒掉”。随着舆论发酵,中青宝在其公众号上发表了致歉声明。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不能强制员工加班。而且,劳动法也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可见,强制要求员工在“五一”假期无偿加班是明明白白的违法行为。
企业可以“任性”,法律却不能旁观。劳动者要勇于维权,决不能“做哑巴”,任凭企业“一言堂”。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相关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让法律长牙齿,用法治为劳动者“撑腰”,让企业从中汲取教训,让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因放假而“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