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金通灵披露,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金通灵违法事实情况,监管局对金通灵处罚150万元。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经查明,金通灵及其相关子公司采用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方式,进行财务数据的调节,致使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州杨森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规定,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索赔,暂定:在2018年04月26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买入金通灵股票300091,并且在2023年6月2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索赔时效为三年,期满即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