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间,ST东海洋发布了一则《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对此,专业从事证券诉讼事务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认为,ST东海洋接到处罚事先告知,大概率最终会被正式处罚。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依据最终的正式处罚决定启动索赔。
预计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参考相关案例,若ST东海洋最终被正式处罚,初步预计,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5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东海洋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提起索赔之诉(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7年3月9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对账)至2019年7月31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邮箱”或谢良律师工作团队微信:13763365521。
此外,您也可以按下列地址邮寄:对账单、账户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三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3002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谢良律师,电话:13763365521。
法律观点
1、《证券时报网》:上峰水泥系列索赔案首次举行庭前会议 ST东海洋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近日,多起投资者维权案又迎来新进展。“9月19日上午山东墨龙再有投资者索赔案开庭,上峰水泥系列索赔案在9月20日上午迎来了首次庭前会议。”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9月19日晚间ST东海洋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其后续或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2、《投资快报》:ST东海洋接处罚事先告知 受损投资者有望启动索赔
谢良律师指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参照同类投资者胜诉案例,受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影响的亏损投资者可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进行索赔。对ST东海洋的投资者而言,如果山东监管局对ST东海洋最终作出处罚决定,预计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5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东海洋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及利息(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2019年9月19日晚间,ST东海洋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同类案例:
据《投资诉讼网》发布,谢良律师自2013年起代理过的同类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安泰集团、保千里、方正证券、金亚科技、宝利国际、祥源文化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法律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