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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或将实施6项新规 企业备案即可开展报关等业
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规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部法律的有关规定。一是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的方式,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属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等经营许可事项。试点期间,上述审批暂停实施。
2019年10月22日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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