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王爱秀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可以进行索赔登记: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投资者。(注:以上可索赔范围为暂定标准,具体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二、特别提醒:广东榕泰(600589)涉嫌证券侵权,已于2021年05月14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进入正式诉讼阶段。
三、广东榕泰(600589)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66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3日,广东榕泰(600589)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查明,广东榕泰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2、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3、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
2021年5月14日晚间,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四、委托时提供的材料较为简单:
1.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股东卡或开户证明(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至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到营业部办理)。
(目前本团队对此类案件适用风险代理,委托人取得赔偿款后才需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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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王爱秀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911158842 王律师执业12年,具有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