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长期跟HKMA和证监会斗智斗勇的前香港证券及期货持牌人,一直在思考富途老虎等的合规问题会是什么问题?
如果只是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那应该是可以解决的问题。
如果是Anti Money Laundry的问题,监管的点应该没法落在富途身上,国内regulator只能去卡资金转出的金融机构,拦不住用户从境外银行转钱到富途。境外机构应该受当地AML法的约束。
如果跨境展业的问题,富途在国内打广告了吗?如果没有,那如何定富途的罪?即便有,也不会是死罪,就是一事一罚。
从另一个角度思考,如果这一次是针对互联网券商,而不针对其他境外中资或外资金融机构,那么,这个问题一定是互联网券商的,而不是其他机构有的。不可能禁止瑞银、汇丰、花旗、中银国际、招银国际等机构给中国人开户和提供金融服务。而且这些机构也是有网站有APP的。
那么我感觉更多的还是信息安全的问题,而不会延迟拓展到其他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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