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股友
请问贵司一级子公司山东路桥集团2019年债转股投资方铁发基金
请问贵司一级子公司山东路桥集团2019年债转股投资方铁发基金和光大金瓯在路桥集团已经享受2019年投资款7.5%左右分红,请问在正常商业合作模式中,上述二家投资方,是否有权利又同时享受山东路桥股份年度分红每股8分;因为债转股增发方案是由4.74元调整为4.66元;请问法津支持逻辑是什么?总感觉贵司是非正常国有企业,每时每刻计算的是侵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大股东不停的关联交易,债转股增发,定向增发?
2020年06月29日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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