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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说北京黄金诉讼一事(已问董秘)
我也来说说北京黄金诉讼一事(已问董秘)。虽然公司已对北京黄金货款 60,464,016.97 元计提 6,046,401.70 元坏账准备,中报利润依然增加47.77%。可但是:2018年5月17日,贵研金属与北京黄金签署了四份《产品购销合同》“北京黄金须在2018年5月17日前提货,并在2018年6月17日前付款,货到付款;”“2018年6月21日,中青旅出具《担保函》”“ 上述合同签订之后,贵研金属按照约定向北京黄金交付了全部黄金并开具了相应发票”疑虑重重:1、到底是5月17前还是5月17或17日后提货?若是17日前提货,合同未签订,风控是怎么做的?若合同签定后提货,又与合同约定不符,合同极不严肃。2、公司对客户北京黄金有审核吗?这类客户都先货后款风控是怎么做的?3、合同业务员、审核流程是否存在问题?不管作为公众公司还是国有控股公司,希望尽快对有关人员追责,涉及犯罪的及时报警。
2019年08月24日 09:49
来自财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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