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团队代理的青岛中程(原恒顺众昇)投资者索赔案到青岛中院现场立案。法院已收取材料,并提示通过微信小程序网上立案,目前该案件已通过网上立案审核。近期消息,该系列案首个开庭案件,投资者一方已获胜诉判决。
索赔条件:
若投资者至少是在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3日期间买入且未完全卖出青岛中程(原恒顺众昇)股票而存在亏损的,目前仍有机会参与索赔。诉讼时效截止2021年5月2日。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2018年4月26日,恒顺众昇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3、其他依据:吹牛有风险,谁吹谁负责。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4年8月26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对账)至2015年8月26日,含此期间亿晶光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发送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至投资诉讼圈“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
法律观点:
1、《投资快报》:山东墨龙、青岛中程再遭索赔北汽蓝谷案时效仅剩一个月
“不过,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并参照类似胜诉案例,若投资者在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3日期间买入且未完全卖出青岛中程(原恒顺众昇)股票而存在亏损的,后续仍可自行或委托律师主张索赔权利才会有希望获赔。”谢良律师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