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黎毅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黎毅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由于黎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少于董事总数的 1/3,且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黎毅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黎毅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日,黎毅未持有公司股份。
黎毅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黎毅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提名章美珍为公司第六届董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章美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附件:章美珍简历
章美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开始参加工作,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副院长;2006年4月至2011年6月兼任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章美珍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美珍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章美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