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股票代码: 002370,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亚太药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周嘉平律师认为,亚太药业案的索赔条件为: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0年1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