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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发布日期:2021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2日.国发〔20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革命老区大部分位于多省交界地区,很多仍属于欠发达地区。为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2012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文件,部署实施了一批支持措施和重大项目,助力革命老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发挥特色优势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21年02月25日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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