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股友
经查,2018年3月
经查,2018年3月,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购买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认购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兆投资)发行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认购金额为4.8亿元,新兆投资为隆鑫控股控制的公司,资金最终提供给隆鑫控股及关联方使用,截至2018年年报披露日尚未偿还。隆鑫控股作为丰华股份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丰华股份资金,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同时,隆鑫控股未及时将新兆投资与隆鑫控股的关联关系告知丰华股份,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涂建敏作为丰华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隆鑫控股董事长,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此负有责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涂建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实际上隆鑫控股占用的是新兆投资的资金,与隆鑫通用没有关系。有两个问题不明白:1)与厦门国际信托是怎么回事?2)丰华股份购买的新兆投资融资凭证什么时间到期?
2019年05月26日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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