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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五方面提升医疗保障待遇
2月14日,珠海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及管理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五方面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力度,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提出,进一步强化新生儿医疗保障,珠海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可从出生之日起缴费并享受待遇;为异地备案参保人提供门诊统筹保障;提高精神类疾病门诊待遇保障水平;适度扩大门诊专项待遇支付范围,包括重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同时理顺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享受地确定条件。
2020年02月29日 16:25
来自电脑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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