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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股友

方正证券259起索赔密集开庭

原被告激辩长沙中院:两点共识与五处争议据最新报道,12月4日、5日,投资者诉方正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迎来实体审理——该系列索赔案首度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密集开庭审理,两天开庭分别涉及38件和221件案件,财源在线团队律师代理部分原告投资者出庭。自2017年5月方正证券被证监会处罚后,受损投资者终于告别19个月的漫长等待,标志着该案离判决之日已为期不远。报道称,庭审现场,对本案实施日和揭露日的认定,方正证券、方正集团等被告与多数原告投资者的看法趋同,一致认为实施日为2011年8月9日、揭露日为2015年7月15日。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五点: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或者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基准日认定;基准价认定;是否应扣除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原告损失计算方法等。其中的第一点和第四点双方争辩尤剧。对于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的问题,方正证券等被告认为其未披露股东间关联关系等行为不涉及“重大事件”,不构成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虚假陈述;对此,原告投资者一方则认为,被告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已经被证监会顶格的行政处罚决定所认定,被告虚假陈述当然具有重大性。对于系统风险问题,被告主张至少扣除95%系统风险,而原告则主张同期仍有很多股票存在上涨的情形,本案不存在任何系统风险。方正系虚假陈述案回溯:四公司累罚过千万元2017年5月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对方正系四家公司——中国高科(600730)、方正科技(600601)、方正证券(601901)、北大医药(000788)涉及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2017年5月9日晚间,四公司同时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中显示,方正证券自IPO开始并延续多年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违法情节严重。此外,方正集团还隐瞒其股东签署的对方正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协议,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他三家涉案公司中,方正科技长期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且公司主要销售业务通过该关联交易发生,此外方正集团、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未将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事实告知方正科技中国高科2012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累计5343.38万元,占中国高科201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47亿元)的7.15%,且该笔关联交易对中国高科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北大医药未按规定披露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6.71%。四宗案件共涉及49个主体,其中包括10个法人主体,39个自然人。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涉案的4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给予顶格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丽、周伯勤、李友、方中华、李国军等分别给予顶格30万元罚款,对李友、余丽同时涉及多案的情形从重处罚,分别给予二人终身及10年市场禁入。四案罚款金额共计1113万元。四案全面实体审理:投资者索赔总额近4亿元(一)方正证券2018年半年报披露,投资者起诉公司及方正集团等被告的案件(含长沙中院审理中的以及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提起上诉的案件)共计 457 件,合计要求赔偿总金额为 23,063.07万元。【方正证券索赔条件】2011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14日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15年7月14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可搜索财源在线官网报名加入索赔诉讼。(二)方正科技2018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908个。除去已经申请撤诉及因重复起诉被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上海一中院及上海二中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858个,涉诉金额共计143,684,035.68元。【方正科技索赔条件】2005年3月9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方正科技且2015年11月19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均有索赔资格,符合条件者可搜索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发起索赔诉讼,并在获得赔偿前可无须支付律师费用。目前,方正科技受损股民中委托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发起索赔诉讼的已有数百名之多,今年3月以来已完成多场一审开庭审理,后续批次的新增投资者索赔继续开放征集中。(三)中国高科2018年半年报披露,北京一中院正在审理的及正在移送至北京一中院的投资者以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起诉公司的案件共计45起,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合计 9,539148.65元。所有案件的管辖权异议审理程序尚未全部结束。诉讼损失目前尚无法预计。【中国高科索赔条件】2013年4月27日至2015年7月23日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15年7月23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发起索赔诉讼。(四)2018年8月、10月,投资者起诉北大医药、北大资源、政泉控股证券虚假陈述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开庭审理。【北大医药索赔条件】2013年6月5日至2014年11月2日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14年11月2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加入后续批次索赔诉讼。【投资者起诉索赔应提供如下资料】1、索赔股票对账单(需显示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股数、对账区间)2、沪市/深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者股东账户信息确认单(盖券商业务章)3、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供诉讼索赔使用”)4、另页附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或者微信号、通讯地址【索赔流程】查询适格索赔条件 》》》 收集证据邮寄材料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签约索赔委托文件 》》》律师代理提起诉讼【小贴士】上万股民获赔逾10亿元 130多家上市公司可起诉索赔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东方电子案赔付受损股民4.42亿元、银广夏案赔付4.2亿元、万福生科案赔付1.79亿元、佛山照明赔付1.8亿元、大智慧案索赔总额破5亿……不完全统计,十多年来已有约200家上市公司被列为投资者维权索赔的被告,对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起诉索赔的投资者达数万人,诉讼总金额约40-50亿元。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总获赔金额超过10亿元。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有130多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其中大多数公司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对这些公司陆续提起了民事索赔诉讼,一些案件中公司实控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也被列为共同被告被连带追究赔偿责任,部分案件已有胜诉或和解判例;其余的正在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待进一步的行政处罚,处于索赔诉前准备即预征集登记阶段。【风险代理】为了减轻受害投资者的负担,这类案件一般可采取风险代理制,获赔前可不收取一分钱律师费,所有差旅费由律师团队自行承担。而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依规在原告胜诉后予以返还。“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沉默、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来源:财源在线自媒体的财富号 2018-12-06 11:56)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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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6日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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