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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6:兆易创新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次合作概述 (一)本次合作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产投”,与本公司合称“双方”)于2017年10月26日签署了《关于存储器研发项目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开展工艺制程19nm存储器的12英寸晶圆存储器(含DRAM等)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合作”或“本项目”),本项目预算约为180亿元人民币。《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内容为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示范区内开展工艺制程 19nm存储器的12英寸晶圆存储器(含DRAM等)的研发,目标是在2018年 12月31日前研发成功,即实现产品良率(测试电性良好的晶片占整个晶圆的比例)不低于10%。 2. 本项目预算约为180亿元,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 行调整。本项目所需投资由本公司与合肥产投根据1:4的比例负责筹集,资金投 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双方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或通过自身或指定主体提供借款实现。双方可就本项目的具体实施视需要签署明确、具体的一份或数份执行协议。 3.项目产能的约定。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项目产能约定如下:项 目研发及生产的DRAM产品优先供本公司销售并满足本公司客户的市场需求,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且给予最佳优惠。项目优先承接本公司DRAM产品的代工需 求,为本公司设计产品的流片、生产提供支持与便利,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且给予最佳优惠。 4. 如能按期实现本项目目标,则应合肥产投要求,本公司有义务在目标实 现后5年内,通过自身和/或与合肥产投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合作协议》约 定收购合肥产投(和/或其指定主体)在本项目中的权益。如未能按期实现本项目目标,除另有约定外,本项目所产生的损益由本公司与合肥产投按照约定的1:4的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5. 如未能按期实现本项目目标,且合肥产投决定退出本项目而本公司决定继续经营的:(1) 若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本公司按照 上述第4项履行收购义务;或者(2) 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目标仍 未实现的,合肥产投有权随时要求本公司在其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收购完成合肥产投在本项目应当享有的清算或处置收益,收购完成后合肥产投在项目资产中的权益全部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也有权与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共同实施前述收购。 6. 《合作协议》有效期内,(1)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或其指定主体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本项目生产经营相同、相似或相关的合作协议,或者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合作协议》约定的服务相同、相似或相关的服务、咨询等;
2019年09月25日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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