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123网消息,2020年8月6日ST金花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
ST金花于于2020年5月30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仅仅一周之后,ST金花就收到了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从被立案调查到行政处罚下达仅仅用了两个月多的时间,这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中十分少见,一般情况被立案调查到行政处罚都至少要半年时间,多达数年的也有。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金花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金花股份的控股股东、关联方,西安桑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鸿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金花股份的其他关联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万元(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归还),占金花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
股票索赔123网提示曾经投资金花股份和目前仍持有金花股份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手机APP或是电脑软件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ST金花索赔时段为: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金花,且在2020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金花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123网了解参与索赔。
近年来证券诉讼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证券诉讼,ST金花索赔受理法院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股票索赔123网已经收到一批ST金花索赔投资者的材料,在计算好索赔金额并整理好材料之后将送达法院立案。
附图:ST金花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