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股友
银行等债权人完全可以从公开渠道了解到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是否合
资深法律专家评析认为,对于一般公司来说,银行等债权人没有渠道也没有能力采取特别手段去验证授权文件的真伪,所以大多数情况都是善意的。但上市公司不一样,根据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且对外公告。银行等债权人完全可以从公开渠道了解到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是否合规,是否经过法定决策程序。实践中,违规担保都是没有公告、没有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所以,由于银行等债权人审核上市公司公告的成本为零,对于这些没有公告的违规担保案件,如果银行等债权人不查公告就去签担保合同,显然不能被认定是善意的,该担保合同将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上市公司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2020年08月29日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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