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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罚单落地,受损股民可索赔诉讼2019年6月25日
新纶科技罚单落地,受损股民可索赔诉讼2019年6月25日,新纶科技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之后2020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最后于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纶科技违法事实如下: 一、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新纶科技 2016 年虚增营业收入 33,655.12 万元占当期收入的20.29%,虛增采购成本 24,935.67 万元,虚增利润 7,643.3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42.73%;2017 年虚增营业收入 33,828.24 万元,占当期收入的 16.39%,虚增采购成本 24,447.93 万元,虚增利润 9,330.5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0.67%;2018 年虚增营业收入 6,233.97 万元,占当期收入的 1.94%,虚增采购成本 4,425.41 万元,虚增利润 1,072.3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3.03%。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江文强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科技,并在2019年6月26日卖出或持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2020年05月26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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