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菏卿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菏卿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菏卿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菏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