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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公开征求
关于就《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优势、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近年来,上市公司经营战略更加多元,借助分拆实现业务聚焦和均衡发展的需求逐步凸显。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分拆在境内上市,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019年08月23日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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