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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 隐含季报十倍增长
昨晚城建公告会计政策变更,虽然公告只有短短4页,然而此项变更对城建19年的业绩影响巨大。 18年报披露城建持有国信证券3.34亿股,且最初投资成本只有1.27元/股,截至18年末国信证券股价8.37元/股,持有期间产生的这23亿多的价值增值在原金融资产准则下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体现不在城建的各年损益里面。然而这次变更会计准则之后,城建持有的国信证券的股票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就是说19年及以后城建持有的国信证券每年的价值增值都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了。 公告里面明确说明“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使得公司需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即公司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增加26.11亿元,其他综合收益减少26.11亿元”,说明城建18年及以前年度持有国信证券产生的23亿多的价值增值(加上对中科曙光、锦州银行等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价值增值合计26.11亿)在准则变更后按影响城建损益计算,只是按新旧准则过渡要求只调整期初数。我们已经可以计算这项变更对城建19年一季报的影响,18年末国信证券股价8.37元/股,19年3月31日的13.54元/股,每股涨5.17,则城建持有3.34亿股,对应17亿元的税前利润,12.75亿元的税后利润。北京城建2018年1季度净利润1.13亿元,而19年1季度仅这一项收益就带来税后利润十倍增长。
2019年04月13日 18:47
来自电脑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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