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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再被立案调查 或还面临投资者索赔

7月31号,\*ST东洋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 年 7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 13 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立案调查。同一天内公布的还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公告》。从《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31号)来看,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存在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并且为东方海洋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而这两项决议不仅未及时公开披露,还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此外,公司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但这两项重大事项也并没有对外披露。而且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两项公告同日公布,不免让人将公司被立案调查与以上违规行为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ST东洋在 2019 年 5 月 5 日,就曾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19]27 号),缘由也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且,在2019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 号),公司被查实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 年度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 \*ST东洋还因此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罚款60万元,但顶格罚单似乎对\*ST东洋没有警醒作用,一年多以后,公司又似乎重蹈覆辙? 与当时不同的是,\*ST东洋在今年4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0〕270 号)。因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4 日收到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9〕317 号)。 即截至今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二次公开谴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二十五)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三次公开谴责的,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专业从事证券诉讼事务的《投资诉讼网》谢良律师提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被查后收处罚告知书会大概率最终被罚,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前期准备。 预计索赔条件: \*ST东洋的索赔条件或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第一次立案调查:预计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或是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净买入\*ST东洋股票的推定受损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第二次立案调查:预计在2020年7月30日前净买入\*ST东洋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账户信息表和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7年3月9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对账)至打印之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索赔依据: 1、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2、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超华科技、安泰集团、祥源文化安硕信息、保千里、宝利国际、金亚科技、神马股份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媒体采访: 在办理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案过程中,谢良律师就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等问题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证券时报》、《检察日报》、《经济观察网》、《新民周刊》、《第一财经》、《网易财经》、《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经营报》、《投资快报》、《大众证券报》、《新京报》、《证券日报》等数十家媒体的广泛采访与报道。 其他索赔股票: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相关证券:\*ST东洋(002086)(来源:GDHYJM谢良律师的财富号 2020-08-01 07:20)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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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1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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