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股友
时代新材的技术骨干、全体员工
俺以为,员工持股应该鼓励,技术骨干尤其应该获得股权。但是以这样挖墙脚损害公司利益的方式是不行的,也是犯法的。希望未来有个多赢的方案出台。毕竟这个产品是利用公司资源研发出来,而不是那个个人所有。以公司名义企图贱价出售优质资产,说明这是个集体犯罪的大案子。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估计此案将成为一个经典案例。要提高全民族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彻底纠正那种只注重科技成果的鉴定,发表论文、申请评奖,要把科技人员的思想观念转变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减少无形资产的流失。相关员工私下协助华升建厂引进生产线等,已经构成犯罪嫌疑。
2019年11月02日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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