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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政策利好: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5~20%
经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等25个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同意,发布以下公告: 在港口推进港航降本增效方面,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等4项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港口经营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5%,并将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15项减至11项。引导督促国际班轮公司建立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和降费传导机制。大力推进以作业单证电子化为重点的港口提效。《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引导督促国际班轮公司建立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和降费传导机制、大力推进以作业单证电子化为重点的港口提效;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取消下放5项水运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航运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在促进航运智慧绿色发展方面,加快推进自动化集装箱码头为重点的智慧港口建设。
2019年07月12日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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