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股友
有两方面的“债权”
一是短长期债务,这是大家伙都看到的。大概是多少?《50亿、》50亿?另一个是增发的股权持有大户(好像是10块上下》50亿?还是更多?这两方面都需要背书人。债务的背书人是北银,那增发的背书人是谁啊?北银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那另一个背书人是不是也应该有连带责任?一是BY不好re, 另一个是自身也有潜在麻烦,那么这时的最好处理方式是啥?是不是把所有的麻烦都从时间和空间上留给那个有解决问题能力的K?
2020年09月29日 21:29
来自电脑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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