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000518)虚假陈述案已开庭审理,股民可继续索赔#
四环生物(000518)此前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苏01民初856、857、859号民事起诉状,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起诉。在2021年11月11日,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该索赔案。截至公告日,尚未收到相关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判决结果。
结合四环生物(000518)发布的公告内容,初步判断,凡符合于2014年5月23日至2019年1月8日期间购买四环生物(000518)股票,并于2019年1月8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四环生物(000518)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