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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为五家子公司融资共约14.36亿元提供担保
2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为旗下五家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这五家子公司分别为重庆市金科骏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光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益鑫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美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广西唐沁同光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总金额约14.36亿元。其中,阳光城分别持有重庆金科骏志房地产、杭州益鑫成房地产、常州市美阳房地产和广西唐沁同光11.88%、60%、49%和16.5%的权益。阳光城按比例为上述四家公司融资5874万元、7.8亿元、1.96亿元、1.815亿元提供担保。梅州市光启房地产为阳光城的全资子公司,其拟接受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提供不超过2.2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阳光城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来源:中国网地产的财富号 2019-02-21 10:50) [点击查看原文]
2019年02月21日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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