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祥的事情:
从规则看,浙江国祥可能是符合目前IPO发行规则的;从结果看,可能大家认为这家公司不行,不应上市。这里体现是两个方面的权利,企业有权去资本市场寻求融资,公众/投资者有权去质疑。
这本身都没有问题,这个事情的问题在于以下几点:
1、同一资产二次上市是不是有明令禁止?如果没有明令禁止,是不是只要符合上市条件就应该允许上市?
2、现有法律规则体系下的审核结果,是不是都应被接受?还是只要是个别人不喜欢的结果,就应该被推翻?
3、股市不振是不是IPO的错?股民不挣钱是不是IPO、上市公司的错?挣钱了才是股民应得的结果?
个人观点:
1、只要符合规则,应该允许同一资产二次上市,因为没有禁止,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无禁止即自由;
2、审核、发行结果应该被接受,就像港姐选美,很多人说某年的冠军真难看,但人家就是选上了,根据既定规则得出的结果,即使这个结果是监管、投资者不喜欢的,也应该接受,这是法治经济的定力问题;
3、这种结果是否可以改变,个案不适宜改变,后续调整、优化规则或许是更好的办法,在现阶段去禁止它,反而是破坏规则;我们都知道它是坏人,但根据规则不得不放过这个坏人;
4、现在暂停是否合适?是合适的,也是根据规则来的,有重大问题的话,可以暂停推进,待确认后,再根据不同情况推进后面的安排;这是监管根据媒体意见依法作出的反应动作;
5、股市不振是实体经济的结果,不是IPO导致,停了IPO也不见得股市会好,2012-2013年暂停一年多IPO,那时候股市就好了吗?
6、除上市公司造假等原因,股民不挣钱不是IPO、上市公司的错,股价波动是全市场投资者对股票定价的结果,预期的波动导致了个股价格的变动,进而影响股民存量股票的盈亏,也就是说,个人亏钱是其他投资人的预期导致的;
7、挣钱一定不是股民应得的结果,只要是投资,就必有盈亏,如果骂IPO、骂上市公司再融资而影响自身股票的流动性,则真正骂的不是骂IPO、骂上市公司,骂的是自己,自己怎么买了这么一只没人买的股票,大家赶紧把钱都投到我这个股票上来呀,让我解套、让我赚钱;
8、所有人都是从利己的角度看待问题的,但个人利益都是与特定股票捆绑的,但整体市场的繁荣是较少甚至不考虑个股的,再好的市场里,总有一直下跌的股票;
9、中国股票市场30年,一直在规则、股指、股民反应之间反复徘徊,缺乏政策定力,核心问题是没有确定股票市场的目标;我认为的股票市场唯一目标就是促进企业融资,股指是市场涨跌的结果,股民盈亏是市场涨跌的结果,绝不应是设立股票市场的目标;设定好规则并持续优化,严格执法就可以了;
10、投资者的盈亏自负,监管没有义务关心投资者的盈亏,股票是投资市场,之前房地产也是投资市场,有见过房子降价了,监管出来帮买房者讨公道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