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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快报

先进数通: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0-04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吴文胜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吴文胜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批准了吴文胜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吴文胜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就职于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吴文胜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吴文胜女士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吴文胜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文胜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996,360 股,吴文胜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个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吴文胜女士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自先进数通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让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1- 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前述承诺。

   4、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25%,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减持:

   (1)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3)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遵守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本人将在减持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相关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 4、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意向,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先进数通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如果先进数通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先进数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作为先进数通的股东,将督促先进数通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如果先进数通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

   (五)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如若不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自愿提供如下保障措施:

   1、本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在此之前,本人持有的先进数通尚未转让股份不申请解除锁定和转让;

   2、如本人因违反招股说明书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先进数通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经先进数通董事会提议,自愿在违反承诺事项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辞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申请;

   4、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如果持有先进数通股份,应在可转让之日后一个月内转让先进数通股份并以所获全部转让款保障相应责任有效履行;

   -3- 5、认可并严格执行先进数通董事会决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6、同意以先进数通未分配利润中本人应分得份额履行相关承诺;

   7、如本人未在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后一个月内启动上述保障措施,则本人无条件授权先进数通董事会、并同意先进数通董事会委托第三方执行上述保障措施;

   8、先进数通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同时,本人承诺不因辞去或其他原因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放弃上述有关保障措施。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林鸿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淑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张淑君女士薪酬按照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关于《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财务总监薪酬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淑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淑君女士简要情况如下:

   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2015 年就职于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2015 年-2019 年先后在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资深经理。2019 年 8 月入职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

   张淑君女士具备公司财务总监所需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吴文胜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意任命张淑君

   -4-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意张淑君女士薪酬按照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关于《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财务总监薪酬执行。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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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6日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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