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超话# 对于北京银行恶意延长我还款时间吃息行为的投诉。
首先,现在我自己的钱为什么还款需要审核?其中每年提前还款间隔必须满一整年也不合理但配合了。尾款凭什么恶意延期增加利息?需要审批什么?答复上面的规定,上面是哪里,是从哪里授权的恶意延期吃息的行为?多久可以审核完也没有明确答复,那是不是从支行到分行再到总行经手的每一个人为自己的绩效故意延期我就还不了款?就算是正常流程,当天不予以处理需要我支付额外利息就已经非常不合理了何况是没有具体工作时效的。
其次,对于所谓的审批,凭什么对资金流进行分类,置换所得的资金和闲置资金允许还款时间有先后区别?是哪里给出的授权和鼓励?因为当时办理时我对需要填写来源表示困惑,同时办理的其他人告诉我银行对置换所得和其他资金的态度不一样,置换所得可以更快得被批复让我填置换所得,事后我想了一下,对于置换,提供的合同的时间和审批是不是又是增加审核时长的一个手段?如果不是,闲置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又凭什么被吸血?普通老百姓谁的钱不是血汗钱!
简直匪夷所思我自己的钱不允许我当天还款还要对我的收入划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