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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举报国富基金违规

作为指数基金中的重要分类,指数ETF因其可申赎套利等特点而发展迅猛。然而,近期出现了多起新发指数ETF成立后净值和对标指数间涨跌幅差异极大的情况。究其原因,与指数ETF在换购过程中,基金公司未按指数对标比例接受换购有极大关系。最近一个案例,甚至出现超过应占权重数百倍以上的换购现象,给投资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2013年曾出现过类似的指数ETF换购风险事件,相关基金管理公司受到严厉处罚,指数ETF超比例换购一度被视为风控禁区。近几年减持新规落地后,上市公司流通股份转让受限,指数ETF换购重又成为市场风口。由于换购能促进规模增长,基金管理公司将其视为增收利器,推动相关业务,换购比例限制在实践中不断被突破。在理论上,允许指数ETF换购,使基金成分股构成能更快地与标的指数相一致,有利于减少建仓期的风险和交易成本,但这个优势是建立在指数ETF换购遵循指数构成比例的前提下的,如换购指数ETF成分股超出构成比例,优势反而会因其需调仓和被动接受个股风险而变成劣势,而一旦换购的成分股表现显著弱于指数,更会带来额外的换购风险。因此,近期连续发生的指数ETF风险事件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并及时处理。指数ETF换购过程中不遵循比例限制,会给现金认购持有人带来很大风险,特别是部分宽基指数允许大比例换购在指数ETF成分中占比极低的个股,更易诱发风险。这是因为这部分个股流通性相对较差,市场表现一般也较弱,在换购过程中容易出现逆向选择问题,即预期可能表现更差的成分股股东会更愿意换购以降低自身的风险。在这种情形下,接受成分股股东超比例认购,就更容易造成现金认购持有人的重大损失,这种损失并不因换购成分股是否停牌而有所差异。要解决这个问题,处理办法实际并不复杂,只要规定换购成分股的占指数ETF规模比重不得超过相应的成分股权重即可。这可能堵死了部分基金公司短期做大指数ETF规模的通路,也可能阶段性影响指数ETF的增速,但却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受侵害的必要举措。此外,近两年市场出现了不少有特定目的的指数ETF产品。某些基金管理公司的指数ETF成分股设置很不合理,甚至有为了迎合部分上市公司股东而特意编制相关指数设计ETF的情形。对这种指数ETF,在其发行过程中,相关风险提示理当进一步加强,对此,监管部门应尽早制定相关换购规则,以维护市场公平。对已发生的指数ETF换购风险事件,可参考当年的相关作法,对在换购过程中没有做到谨慎尽职,仅为了做大规模而允许超比例换购进而导致投资人损失的基金公司,应有相应处罚,对相关的换购方也应予以相应的警示。如果基金公司未能有效补偿,投资者可通过诉讼等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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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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