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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律师

锦州港、ST天顺索赔: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123网消息,2024531日、202462日,锦州港和ST天顺两家上市公司分别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于于 2023 11 10 日和2023928日遭证监会立案。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锦州港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18 年至 2021 年,锦州港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七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ST天顺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ST 天顺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二、ST 天顺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 2023 4 24 日,ST 天顺已收回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利息。2023 4 24 日,ST 天顺披露了上述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股票索赔123网提醒曾经投资锦州港、ST天顺或是现在仍持有锦州港、ST天顺的投资者,请通过手机APP或是电脑软件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暂定:2019417日至20231110日之间买入锦州港,且在202311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锦州港的亏损投资者;于2022825日至2023424日之间买入ST天顺,且在20234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天顺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123了解参与索赔。

目前两家上市公司收到的是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两家上市公司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不久后就会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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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03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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