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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开始正式实施!
4月1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少林介绍《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亮点。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孙长田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做了说明。 据何少林主任介绍,《条例》立足陕西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做好制度设计,在规范政府职责、中医药服务均等化、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服务提供、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孙长田副局长表示,条例颁布实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基本遵循,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将是中医药系统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切实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持之以恒的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发布会上,何少林主任、孙长田副局长分别回答了记者有关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中药产业发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成药处方管理等社会关注的问题。
2020年05月01日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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