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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002667)股票索赔征集令

一、索赔事实依据:

2017年4月27日晚间,鞍重股份(002667)公告鞍重股份及重组方九好集团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重组过程中虚假陈述,证监会对鞍重股份(002667)及九好集团顶格行政处罚。

证监会查明,2013年-2015年,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服务费收入264,897,668.7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4,786.32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借款以银行存款质押。

二、索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2015年11月26日到2017年3月11日之间买入鞍重股份(002667)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1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均可向鞍重股份(002667)及九好集团等发起索赔,要求违规主体赔偿其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投资差额等损失。

三、拟起诉的对象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复印件或交割单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

4.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五、 联系我们

尚律所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只要你符合以上的条件,请联系尚律所证券纠纷团队

刘律师13602530808(加微信沟通)、蔡律师15889683551

律所邮箱:sls@shanglaw.net

律所公众号:SLLS2011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刘必飞律师取得联系,尚律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尚律所证券纠纷团队”新浪微博、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并关注,我们会及时推送最新的案件征集令以及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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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7日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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