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收到2亿元均胜群英股份转让分期款
2020年12月31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以20.4亿元的股份转让总价完成对原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51%股权的转让交割,并收到第一期股份转让款12亿元,剩余8.4亿元股份转让款将由交易对手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均胜群英在业绩承诺期间(即2021年、2022年与2023年)的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分期进行支付,其中2021年的承诺净利润为1.9亿元,需支付的股份转让款为2亿元。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920号),均胜群英在2021年期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837万元,高于2021年的承诺净利润19,000万元,实现率约为13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2亿元股份转让款。公司将根据均胜群英剩余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业绩情况以及股份转让款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