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中国化工430亿美元收购瑞士先正达公司,据说审批过程中是有反对声音的,认为价格太高。
从当时先正达自己公告的投行的估值来看,中国化工的收购价格的确是比投行的所有估值Case下的价格都要高。就是所谓的自己干,不如卖给你。
但是后来一看中国化工已经承诺了30亿美元的分手费,就是说中国化工承诺了如果中国政府不批准交易的话,那么中国化工要无偿的赔给先正达公司30亿美元,这下也没办法说不了。
因此只能批准这个交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中国政府是最后一个批准交易的监管机构,美国监管机构、欧盟啥的都批完了,中国政府最后批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