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伯克希尔-哈撒韦A(BRK.A)$ 股东大会上,巴菲特说:“我们绝对没有兴趣发行股份去收购路博润,但我们完全愿意拿出近90亿美元的现金。在我看来,我们的钱花得很值。”
巴菲特收购企业,一直倾向于使用现金而不是股票,原因很简单:除非伯克希尔股价极度高估,否则拿伯克希尔的股份去换一家公司的股权,对于伯克希尔的股东而言,其股权价值是会被稀释的。
巴菲特举例说,如果拿伯克希尔的股份去收购路博润,意味着放弃了原有企业的一部分,比如对喜诗糖果、伯灵顿铁路公司的持股比例都会降低,那就相当于拿一家好公司换另外一家好公司,其财务意义不大。
在投资界和企业界,经常会看到一些管理层庆祝公司增发股票成功。虽然说,公司通过增发股票,是给企业融了一笔资金,但如果出让的股权比例过大,无疑是对原有股东的权益损害。另外,如果新进的融资,不能维持原有水平的盈利能力,对企业而言也并无实质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