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债市从业者表示,企业债发审统一归于证监会监管,有利于促进债市监管的进一步统一。
一位评级行业资深分析师向记者表示,信用债市场监管逐渐趋于统一,短期内信用债监管体系将形成以证监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并行的监管体系。
我国债券市场中,按发行主体分类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经历了制度和市场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形成了多头监管的显著特点,涉及央行、发改委、证监会、财政部等。
其中,信用债市场长期存在三方监管的格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要负责监管短融、中票、定向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证监会主要监管公司债;发改委主管企业债的审批与发行。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显示,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负责“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审核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