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首例违规减持案终于落定。
5月27日晚,药明康德公告称,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瀛翊”)转发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上海瀛翊未按承诺进行披露,违规减持了药明康德近29亿元,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依法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该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首个案例。下一步,将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引导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稍早前的5月14日,药明康德披露过该案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财经##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