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动作!#ETF纳入互联互通#,A股将迎多少增量资金?】6月24日晚,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沪深交易所随后发布的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一方面,是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具体安排,将满足条件的沪深交易所与联交所股票ETF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范围,具体如下:
沪深交易所ETF过去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联交所ETF过去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
纳入标的的ETF须同时满足上市满六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原则上标的ETF将每半年调整一次。沪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的首次纳入考察截止日为2022年4月29日,首次纳入港股通、沪股通、深股通的ETF名单及生效日期,交易所服务公司将另行通知。
另一方面,是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参与沪深股通交易行为。规定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明确内地投资者的范围、界定标准。据悉,内地投资者指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为给予香港经纪商等联交所参与者充分的准备时间,相关规定自7月25日起施行后,并对已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设置一年的过渡期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