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娱 无聊# 吃个娱乐金融瓜[吃瓜]xx是不是过了聆训,又不上市了?还是投资人主动撤的。为啥主动撤?不知道背后的故事。
对港股不了解,纯就以前看过的案例模型瞎探讨:
一般投资人投资拟上市公司,如果在投资合约期内没上市成功,往往就是以固定收益要求被投资企业的实控人返还本息(本质类似于债权,还本付息),被投资企业实控人的能力范围内,实控人是兜底方(实控人跟企业共存亡,其他投资人其实都是债主);
但如果在合约期内上市成功,那很可能投资收益的方式就会约定转换成股权,投资人会变成上市公司的股东,是挣是亏就自行承担了(债主变成上市公司股东)。
以下属普通投资小案例模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假如A投资给b公司1亿,商定如果b在3年内上市,A获得n股;如果b在3年内上不了市,那b返还A本金利息合计1.18亿元。
这时候,如果你是A,发现b营收数据跟3年前的投资时画的大饼不一致,市场对b的未来预期也不佳,如果上市,股票可能无法增长18%,甚至可能会出现大幅下跌…
这时候,你怎么办?
你愿意从b的债主变成b的股东,跟b共担盈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