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现在教育股被血洗的投资者,有没有想过最现实的问题是自己根本没有把握好对风险的敏锐度。
为什么A股没有教育股,是他们不想上吗?为什么到美国香港去?
中国的《教育法和》20年前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早就把风险提示得一清二楚了。只是大部分投资人视而不见。
[摊手][摊手][摊手][摊手]我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2001年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按照相关法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大多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企业法人。因此,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公益性和民办非企业法人的自然属性决定其难成上市主体,A股上市企业中基本没有教育股,于是纷纷转道美国和香港。
此外,《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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