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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毕业应聘保姆涉事家政公司被立案#

【#清华毕业应聘保姆涉事家政公司被立案# 清华保姆涉事家政公司被立案!企业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前段时间,“上海佑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则应聘信息,标题“清华-保姆阿姨【35k】管家”引人注目。

当“高颜值、高学历、高薪资”等标签与家政公司对标,一时间引发了网友热议。之后,又有网友爆出,其简历照片被指涉嫌造假,更是一度引发广泛关注。

据了解,简历上名字是化名,简历上的女生为浙江某高校大二学生,求职平台上那张广为流传的照片,应该是在她照片的基础上,PS(指“图像处理”,简称P图)移植了别人的眼睛,疑为盗用。

目前,该涉事家政公司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那么,如果该公司发布的信息用于经营活动并涉及虚假宣传,又该如何处罚呢?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虚构求职者学历、照片等信息,不仅涉嫌虚假宣传,此外,对于被盗用个人照片的当事人来说,还侵犯了其肖像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即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作为服务行业,做广告宣传提高知名度本是无可厚非,但也需诚信为本;通过虚假的广告宣传,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寻求短期的引人关注,事实上就是一种竭泽而渔,丧失发展的自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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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6日 15:57
来自电脑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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